-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295/2025-00201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5-09-11 发布日期: 2025-09-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 〔2024〕28号)相关要求,现组织“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 根据专家评议结果,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及申报指南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本次“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详细信息。
(二)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 项目指南
通过凝练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科学问题,开展国际联合研发,共同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和全球共同挑战,共促全球可持续发展。领域和方向:农业与粮食安全、关键矿产、脑机接口、深海及极地等领域。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详细指南信息。
(三)2025年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项 2025 年度支持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由科技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共同支持,共同征集,各自出资。领域和方向:老年生物科技及工程、低空飞行系统技术。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详细指南信息。
三、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8:00至2025年10月10日16:00。
2. 项目推荐。请各申报单位确认完成系统填报后务必联系济南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合作处出具推荐函。同时,请各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推荐工作等问题,可咨询山东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王燚,0531-51751558;济南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合作处,0531-51708843。
3.联系方式。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1151,zlx1@istcc.cn。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