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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加快建立我市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积累、交流和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15年度济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报告数据报送范围

  1、2013年度部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

  (1)济南市2013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企业自主创新计划)(济科计[2013]6号)

  (2)济南市2013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第五批项目(成果转化、国际合作、高校人员创业计划)(济科计[2013]9号)

  (3)济南市2013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第六批项目(2012年难题招标)(济科计[2013]10号)

  (4)济南市2013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第七批项目(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专项)(济科计[2013]11号)

2、国家级、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附后)

  二、具体报送数据材料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基本信息表》

2、《国家级、省级企业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示范)科技报告基本信息表》

3、彩色照片或图片(2-5张)

  (注:要求能反应项目实施取得成果的照片。如:样机、图谱、现场照片、图例等。要求每张图片或照片尺寸400×300,大小100KB,每张照片或图片均需提供照片主题名称)

4、项目实施成效

(报送材料格式附后)。

  三、报送时间及格式

  1、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年度计划项目下达文件,认真审核项目承担单位的报送材料,汇总本单位主管项目报送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8月14日前将所有报送材料(纸件及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服务中心(济南市文化西路82号)。

2、电子版材料格式

具体项目电子版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表、实施成效、照片(或图片)。每一个项目形成一个文件夹,项目文件夹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主管部门汇总后形成本主管部门报送文件夹,与纸件材料统一报送。

  四、要求

  1、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技报告数据报送工作,组织专人认真填写相关报送数据、撰写项目实施成效并准备能有效反映项目实施取得重要成果的照片和图例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报送时间将材料报送至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2、各项目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应及时按照报送年度计划下达任务,通知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数据填写组织及报送工作。同时要切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汇总、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数据材料,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保质提交有效数据和材料。

  3、建立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档案,严格将科技报告工作与市级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挂钩。对于拖延报送或不报送数据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记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屏蔽名单,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济南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服务中心  武张亮 岳广飞

  联系电话:82065088

联系邮箱:14864530@qq.com, 253485597@qq.com。

2、济南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周 鹏

联系电话:66608803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基本信息表.xls

市级以上工程中心、实验室名单.xls

实验室、工程中心基本信息表.xls

实施成效.doc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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