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295/2020-00080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4-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省科技厅部署要求,现就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条件;备案省级众创空间须满足“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条件。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机构通过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向所在市科技局提出认定或备案申请。

二、支持重点

1.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社会力量等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初创企业与科研团队搭建孵化载体。

2.支持建设专业化孵化载体,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配置集成相关创新要素,为初创企业和科研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3.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在孵企业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等表现突出的孵化载体优先支持。

三、工作进度安排

1.2020年4月27日-5月12日: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区县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系统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2.5月13日-17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推荐申请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进行现场考核,并择优提出省级众创空间推荐备案名单。

3.5月18日-22日:对省级众创空间推荐备案名单进行社会公示。

4.5月25日16:00前:市科技局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荐认定(备案)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因省科技云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系统正在改造升级,于4月27日9:00正式开放,各区县要在系统开放前,认真梳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并组织申报单位学习研究《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鲁科字【2019】70号),全面掌握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条件、申请程序等有关内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认真研读《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和《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填报说明,做到指标明晰、内容精准。

2.在申报工作中,各区县要严格审核系统申请材料,并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在线提交,同时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3.按照省科技厅要求,今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认定不限项、省级众创空间推荐备案实行限项申报。为保证我市推荐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质量,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众创空间进行现场考核,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考核由省科技厅负责。

4.根据现场考核情况,结合省科技厅分配我市众创空间指标数量,市科技局择优提出省级众创空间推荐备案名单,并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荐认定(备案)名单。

6.各区县、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系统材料填报提交、审核推荐及现场考核等工作,每一项工作逾期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001号龙奥大厦F804室

联系方式:0531-66608807

 

附件:1.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

3.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4日

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推荐申报工作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