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295/2025-00188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8-29 发布日期: 2025-08-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标题: 【领导解读】《济南市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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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背景介绍:
吕家亮,济南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黄波同志分管产业发展处。
2025年8月28日,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济南市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吕家亮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济南市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综合考虑孵化器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结合当前发展实际进行了系统性重构,旨在推动孵化器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从提供服务向构建创新创业生态转变。修订思路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功能定位上,突出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突出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是在认定标准上,孵化器更加注重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强化产业属性、服务功能、高端人才、投资带动、加速转化等方面的能力,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构建创新创业发展生态。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强化市、区县(功能区)协同。市科技局对全市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孵化器政策制订和认定工作;同时引导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等建设专业领域孵化器,鼓励支持众创空间向孵化器转型。
问:《济南市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的框架与重要调整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共7章27条,包括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依据和管理职责,以及孵化器定位、功能和目标。第二章认定条件。明确孵化器实行达标认定,并提出认定条件和要求。第三章认定程序。明确孵化器申请、审核推荐、评审认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要求。第四章评价监督。明确孵化器绩效评价、日常监督等要求。第五章变更与撤销。明确经认定的孵化器变更和撤销的相关要求。第六章促进与发展。在政策支持、能力建设、创新加速、统计调查、专业化发展等方面要求。第七章附则。
从认定条件上看,新增和优化了部分指标,孵化器本质上更加注重孵化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提升了在孵企业新增注册数占比、科技型企业占比、在孵企业营收和研发投入增长率、孵化服务收入占比等体现在孵企业质量和孵化器运营能力的判定条件。新增了鼓励聘用全职或专职技术经理人、打造专业化服务平台等要求。
问:新认定的市级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与原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如何衔接?
答:自《济南市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政策衔接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继续保留,同时可按《济南市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申报“济南市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鼓励支持众创空间向孵化器转型。过渡期结束后,未获得“济南市专业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资格的原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不再保留相应资格。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科学技术局产业发展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