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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出台科研诚信新规为创新创业者筑牢“信用基石”
发布日期: 2025-11-04 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济南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11个部门共同发布新修订的《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构建适应创新创业需求的科研诚信体系,为全市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构建全覆盖诚信体系,护航创新创业全链条

本次修订对原办法进行了全面升级和重塑,将管理范围扩展至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团队等各类创新主体,涵盖科研人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全链条参与者。通过建立覆盖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全过程的诚信监管机制,确保科研诚信要求贯穿创新创业各环节。

二、创新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办法》创新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双重机制。在激励方面,明确对信用良好的创新创业主体,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业扶持资金申请、科技奖励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让诚信成为创新创业的“通行证”。在约束方面,实行严格的诚信审核与“一票否决”制,将良好诚信状况作为参与各类政府资助科技计划和享受创新创业政策的基本条件。

三、实施精准监管,服务创新创业主体

《办法》创新设计多项服务创新创业的监管机制:建立科研诚信全流程管理制度,将诚信要求落实到创新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健全联合惩戒机制,通过跨部门协作防范创新创业中的失信行为。

四、明确行为规范,划定创新创业红线

《办法》详细列举了创新创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科研失信行为,包括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创业成果、编造创新创业数据等,并相应明确了14种处理措施,为创新创业者划定清晰的行为红线。

五、建立修复机制,保护创新创业热情

《办法》创新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非主观恶意、情节较轻且已纠正错误的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信用修复途径,体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保护创新创业积极性。

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将通过健全的科研诚信体系为创新创业活动保驾护航,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进一步优化济南市创新创业生态,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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