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295/2020-00099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5-2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业务处室,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济南市科技局将对已到完成期限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济南市2015年以来立项,目前尚未验收的(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金种子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后补助项目、创新券补助项目等。
2.原莱芜市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
3.其他已到期目前仍未进行验收的项目。
二、材料提交时间
1.验收申请提交及在线审核阶段:2020年5月26日-6月12日为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在线审核阶段。项目主管部门、科技局各项目主管业务处室在线审核相关验收材料,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负责在线审核财务资料。原莱芜市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2.现场验收阶段:2020年6月13日-7月30日为项目的现场验收阶段。
3.验收组织形式:后补助项目验收全部采取现场验收,技术验收、财务验收同时进行。技术验收由科技局各项目主管业务处室组织,财务验收由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组织,验收组织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其他已到期项目原则上按照原有验收方式进行,除网上验收外,需现场验收的与后补助项目一同进行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以上三批计划已完成或确实提前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各项相关指标的,参加本次验收工作。
2.项目处于正常实施阶段未到项目完成期限的,可不参加本次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再按具体要求提出验收申请。
3.项目已到完成期限但有未完成的合同约定指标,且通过延长实施期限仍可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请按要求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延期时限(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延期验收申请分别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及市科技局项目主管处室审核并签属明确意见后,按批准意见组织实施。(根据财政预算及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15年以来立项已到完成期限,目前尚未验收的后补助项目不能延期)。
四、联系方式
请按照项目技术领域与市科技局主管业务处室联系:
高新技术处 66608805
社会发展科技处 66608811
农村科技处 66608819
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处 66605924
政策法规处 66608820
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处 66608806
科技合作处 66608812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66608803
财务验收 66608841
技术支持电话 82069878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6日